(1) 交易所公告新制實施:104年6月1日,股市漲跌幅度由7%放寬為10%。詳情請參閱證交所網站『放寬漲跌幅度專區』
(2)依主管機關規定,本公司自104年8月31日起調整興櫃委託控管機制:興櫃股票及開放式基金受益憑證部份以下條件需人工下單:
1.委託價格超過「控管基準價」之上下30%
2.委託價格與「控管基準價」之價格差距超過50元
3.黃金現貨:當委託價格超過「控管基準價」之上下5%
控管基準價計算方式說明如下:
1. 「控管基準價」 =(買進最佳報價 + 賣出最佳報價)÷2,小數點第三位無條件進位。
如下圖範例所示:
「控管基準價」 =(22.33 + 22.70)÷2 = 22.515(小數點第三位無條件進位)=22.52
2. 若系統僅存單邊報價時,「控管基準價」= (單邊最佳報價 + 前一筆對邊最佳報價)÷2。
若當日系統尚未出現對邊報價時,則以「單邊最佳報價」為「控管基準價」。
如下圖範例所示:
因當日系統尚未出現對邊報價,故以「單邊最佳報價」為「控管基準價」=22.70
3. 若系統無買進及賣出報價時,則以最近一筆「控管基準價」做控管。
若當日尚無最近一筆「控管基準價」,則以「前日成交均價」做控管。若系統尚無「控管基準價」且「前日成交均價」為零,
則委託不做控管。
若系統尚無「控管基準價」且「前日成交均價」為零,則委託不做控管。
註:「前日成交均價」為零係發生於首日掛牌或掛牌後持續無成交。
另本公司興櫃電子交易委託警示部份,仍依昨一營業日成交均價10%以上跳警示,提醒您留意,相關規定請參閱 「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」
商 品 |
請洽營業員 |
特別說明補充 |
首五日上市櫃掛牌 |
委託「買」超過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漲跌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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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漲跌幅股票 |
委託「買」超過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漲跌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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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漲跌幅權證 |
『外國商品標的』委託「買」超過權證連結標的物之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漲跌10%* 『權證行使比例』 |
行使比例:即代表每單位權證可履約多少股數 |
權證 |
委託「買」超過前一交易日收盤價漲跌3倍 權證連結標的物之前一營業日收盤價漲跌10%
*
『權證行使比例』委託「買」權證到期前一個月(含)且委託價格為0.5(含)元以下 |
a. 委託「買進」張數:單日多筆累計不得超過1000張
b. 委託「買進」金額上限:每戶累計20萬/日 |
興櫃 |
委託價格超過「控管基準價」之上下30% |
第一次買進興櫃外國股票,請先洽分公司所屬營業員委託。 |
委託價格與「控管基準價」之價格差距超過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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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金現貨:當委託價格超過「控管基準價」之上下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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